陈春安:大特赦真能遏止政治恶斗吗?

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的“居家服刑”申请被吉隆坡高庭驳回,后续的争议风波迭起,支持此一判决的人欣然说:“尊重法官的判决。”有者则兴奋溢于言表,欢呼:“值得庆贺!”或说:“大快人心。”

支持纳吉的一方纷纷表达了愤怒,指他们幸灾乐祸。

这些都是可预见的反应,不值得深一层讨论。

倒是马国政治学者兼民主行动党前国会议员王建民却看法独到,他认为:“政府官方应该认真考虑在明年全面特赦纳吉。”他在脸书上发文说,他在2023年5月参加前卫生部长凯利的播客节目时,凯利就曾经提出“大特赦”的构想。大特赦的构想,并不仅仅局限于纳吉,还包括撤销对前首相慕尤丁和前财政部长林冠英案件的指控,还要停止对麻坡区国会议员赛沙迪的案件的上诉,以及不再追讨已故财政部长达因的资产。当然,大特赦名单可无限度延长,包括不再追查前首相马哈迪及儿子的贪腐案,以及被认为是“政治追杀”名单里的大人物们。

王建民补充说:“这么做,是为了政治重置,终结在政权更替后动用国家机器清算政敌的恶性循环。”

是不是很有卓见?这其实是一张“政治大和解”的大蓝图。但构想很“丰满”,残酷的现实却很“骨感”!

马国的政治现实,从2018年5月9日纳吉倒台变天到马哈迪重新掌权的22个月,再到2020年的“喜来登事件”,到慕尤丁上台、国盟内斗,到过渡首相沙比里,到2022年安华的团结政府入主布城,岂不就是一连串政治恶斗的延续?何曾有过和解?何曾有过迈向大和解的契机?

大和解应该是双方的,应该同时伸出“友谊的手”彼此相握。若只有一方空有和解的意愿,另一方则背后藏了刀子,大和解能成事吗?无数次的“密谋政变”(如伦敦行动、迪拜行动等等)行动,不是彻头彻尾“藏刀子”的行为吗?你能和这种人谈大和解、大特赦吗?

目前的政府放开歧见,是可以来个大特赦,作为政府的妥协信号、和解信号,甚至是共享政权的信号。但民众的观感呢?民众的观感肯定坏透了、糟糕极了。他们肯定有这样的解读:“你看,你们不论是谁做政府,就动辄大特赦那些贪污舞弊的家伙,不是等于官官相护么?可是,一般民众犯了罪,又何来大特赦?”

一件一件数下去,大人物所犯的,都是大宗的贪腐案,涉及的贪污金额动辄几十亿、几百亿,国库几乎被掏空了,导致国家负债累累。怎么一个大特赦就把全部放出来了?无罪了?或者“居家享自由安乐”了?

政治恶斗固然必须遏止,但搞大特赦是和解的万灵药么?这其实跟坐地分赃有什么区别?为了大重置、大和解,政治伦理可以不顾吗?为了大重置、大和解,政治的操守与政治道德可以不顾了吗?

若明天就因为大特赦而停止政治恶斗,但贪污舞弊却继续猖獗,分赃政治继续通行无阻,有意义吗?这个国家还不是继续沉沦?

作者是本地写作人

您查看的内容可能不完整,部分内容和推荐被拦截!请对本站关闭广告拦截和阅读模式,或使用自带浏览器后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