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德:限制首相任期 告别马哈迪与纳吉

马来西亚政府2月23日在国会提呈一项宪法修正案,旨在限制首相任期。若获通过,这是马国史上首次为国家最高领导职务设定任期上限。修正案建议,一人担任首相职务的累计不得超过10年。

这是安华今年1月5日宣布落实的系列改革措施之一,已酝酿了一段时间,属于希盟当年的竞选宣言,安华上台三年,没有积极落实,今年突然快马加鞭,与希盟在去年11月的沙巴州选惨败,以及对改革进展缓慢的批评声日多,有一定的关系。

无论如何,迟到好过没到,首相任期上限为10年,旨在防止权力集中于个人,并推动党内领导层顺利交接,是马国民主进程一大跨步。这表面上只是年限问题,实际上却涉及民主制度如何防止权力腐化,以及国家在保持稳定与实现制衡之间如何寻求平衡。

长期执政的领导人,往往会引发一系列制度性和政治上的隐忧。首先,决策圈容易缩小,长期合作的政治伙伴可能取代独立监督角色,批评与异议声音被边缘化,政策倾向迎合小团体利益而非公众需要。其次,政商关系会进一步加深,企业和既得利益集团倾向依附长期执政者,以确保政策延续和自身利益稳固,这种依附关系可能削弱市场公平性与竞争机制。最后,官僚体系的文化也会随之转变,行政运作越来越服务于巩固政治权力,而非真正保障公共利益,导致治理重点偏向强化领导人地位,而非提升国家管理效能。

马哈迪执政长达22年,卸任后仍频繁干预和影响继任首相的施政,甚至在2018年再次上台,执政22个月便因政治风暴而辞职。他的例子充分说明,当一个人长期掌握国家权力,上述制度与政治风险就容易显现,国家治理和人民福祉因此受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限制首相10年任期的修宪案具追溯效力,现任和历任首相皆受约束。如此一来,修正案一旦通过,野心勃勃的马哈迪即使想回锅,也再没有机会。同样情况适用于纳吉,他一直坚持自己因一马公司案被定罪是政治陷害,因此迫切希望获得国家元首宽赦,重返政坛。在巫统内部,纳吉依然拥有相当的支持基础,支持者常称他为“有作为的首相”。

一旦修正案通过,即便纳吉获得宽赦并再次当选国会议员,也不可能重掌首相之位。因为按照新规定,曾担任首相九年的他,可用任期仅剩一年,不只选民难以买账,政党内部也未必会同意让他出任短期首相。

安华任期也受影响,他若在下一届全国大选中胜选并再度受委,仍可续任首相,他已任相三年,因此只剩七年任期。作为推动这项改革的首相,安华可谓做出牺牲。他早前豪气地要求加速改革,说一旦通过,将从他本人开始实行。他认为,任何真诚为国服务的人,10年已足够尽力完成应做的工作。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安华已近80岁,有意或有机会重返相位的纳吉、慕尤丁和依斯迈沙比里等人也超过七十,即便没有任期限制,他们也应考虑退位让贤,为更年轻有活力的接班人提供机会,这样不仅更符合改革精神,也有助于提升马来西亚治理水平。

目前,许多在位政治人物已担任要职多年,执政太久往往让公众难以感受到他们能够与时俱进。相比于单纯限制任期,推动执政团队年轻化或许更为迫切,年轻领导层可以注入新思路、新动力,使政策更贴近时代需求,同时增强政府应对复杂挑战的能力。

作者是马来西亚《星洲日报》主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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