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6日,25岁的西班牙女孩卡斯蒂洛战胜与父亲欲阻止她寻求安乐死长达近两年的官司,如愿结束短暂的一生。即使是在安乐死合法的欧洲,还是引起极大争议,一来是当事人的年龄,其次是牵扯人伦关系的介入及挫败,事件峰回路转,无不掀起对安乐死更深刻的反思。
25年的生命,听起来短暂,实则在当事人眼中已是到了尽头。她童年坎坷,大部分时间是在寄养机构度过,成年后数次遭遇性侵,三年前自杀不遂导致终身瘫痪,女孩表示“只想平静地离开,结束痛苦”。
在西班牙,街头访问无不传达民众的震惊和失望,有者认为这是对社会的奇耻大辱,若这类个案提早得到关注和关怀,兴许就能防止年轻人安乐死的极端情况。西班牙宗教组织和学者也严苛谴责,认为事件曝露社会对不幸群体的漠视,呼吁加强相关服务和调整安乐死法令。
西班牙教会的主教在她死前一天发出联合声明说,她的遭遇反映“个人苦难与制度缺陷的叠加,这给整个社会提出挑战”。然而在崇尚个人主义和尊重人权的前提下,女孩的个人意愿始终凌驾于一切,以致安乐死成为她结束人生的终极出口。
2021年,安乐死在西班牙合法化,成年人患有绝症或严重慢性残疾,可向公共医疗体系申请协助死亡。
如果西班牙女孩的死亡令人不安,第一个合法化安乐死的国家荷兰(2002年)的情况亦令人震惊。荷兰安乐死审查委员会去年的资料显示,2024年有近万人接受安乐死,比前年增加一成,患有心理疾病的人数增加六成,占全国死亡率的5.8%。
目前,全球主动安乐死或协助自杀合法化的国家主要集中在欧洲和美洲。首批将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是荷兰和比利时,随后卢森堡、加拿大、西班牙、哥伦比亚以及新西兰也相继通过法律,允许主动安乐死或协助死亡。澳大利亚多个州也已实行相关政策。
写安乐死下笔千斤重,触动生死议题的万缕千端——女孩的死有一刻让我庆幸生活在新加坡,不会发生上述我眼中的憾事。然而话说回来,这真是“憾事”,而不是切中女孩特殊案例最真实的需求?不谈论、不接受安乐死也许是目前的社会环境,但是它不一定永远如此。
生活在一个安乐死不合法的国家,我的观念自然受到社会和政策的形塑,理解国家更注重临终关怀机制的大叙述。感情上,我不能接受安乐死,理性观之,安乐死并不是洪水猛兽,有它合理的存在意义。
在写本专栏的当下,一位七旬长辈罹患癌症逾25载,在万礼火葬场化作轻烟缕缕。在癌症反复折磨她的最后几年,她越发看不见,听不到,只有意识清醒地反复问自己:为什么我还没有死,为什么还不快点死?
那个曾经晚年琴棋书画和缝纫了得的她,因病慢慢沦为人形废墟。即使儿孙满堂,在她心灵最脆弱的时候曾求我帮她卖掉房子,静悄悄带她去欧洲安乐死。当然,再孝顺的孩子都无法听到自己母亲的闷声呐喊,她不可能告诉孩子真实的心愿。
生命的本质是“生而向死”,谁的终点都一样,然则死亡的真相是它不一定来得痛快,更多时候会慢慢吞噬一个人,从肉体、身体机能到生存意识,历程长短不一。在新加坡,于死亡阴影和疾病无休止折磨中生存,成为许多不幸者的被动妥协。我不能满足那位长辈的请求,就是我对安乐死目前的态度,虽然我彻底理解和同情。
活着,好活歹活,都是一种基本态度,反之就是轻视生命,亵渎上苍。然而,真一定如此吗?
我母亲去年初因罹患胰脏癌,经过半年化疗后无效,之后再过了两个月后离开我们。回看那几个月空白的日记,我看到2月8日一栏几个字:妈妈说:我很辛苦,你让我走吧。
原来即使快走的人,也在心灵上哀求亲人放下她,让她走。没有我们的“许可”,她连走都不舍、不敢。残忍的是,我们生者即使面对亲人那么痛苦,却始终默默近乎残暴地希望她即使痛苦也要活着,为我们活着。
安乐死在一些国家的合法化只有24年历史,在新加坡,政府反对安乐死以保护生命的尊严;然而,人们可以签署预先医疗指示(AMD),选择病危时不做延长痛苦的生命维持治疗。
在安乐死的议题上,我前所未有地感受东方和西方社会原来有那么大的差异。或许这也是我们为什么须开始认真思考生和死的课题,掌握主动权。
(作者是文字工作者/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