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12月,新加坡副总理颜金勇赴重庆与当地政府及企业交流,并达成多项合作的消息,引起不少关注。其中,星展银行成为本地第二家人民币清算行,以及新加坡明确表态支持中国企业在本地二次上市,尤为引人注目。结合当前区域资本与制度变化的背景来看,这次访华所折射的,或许不只是这些具体项目的推进,而是一个更深层的变化——跨境资本持续流动,区域制度协同正在加快。
12月下旬,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与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读完这份技术性强且措辞相对克制的政策文件,可以感受到释出的信号并不模糊:中企走向全球,寻求境外上市,已不再只是资本市场层面的操作问题,而是被纳入更完整的资金管理、合规路径与可追溯框架之中。
作为区域金融枢纽,新加坡长期处在不同资本体系的交汇点。站在新加坡从业的角度来看,这样的趋势变化并不令人意外。我们所看到的,并不是某一方单向“走出去”或“引进来”,而是不同制度之间,正在以更清晰、更制度化的方式重新对接。
我于2025年6月15日在《联合早报》撰文《中国税制全球化来袭 本地业者须及早准备》,提醒本地业者应提早准备,迎接中国税制在全球化背景下所带来的外溢影响。当时的判断并非基于某一条具体政策,而是源于一个更长期的趋势性观察:当企业、资本与个人的跨境流动不断加深,税制与监管也必然通过信息交换与制度协同,逐步延伸影响范围。从近期一系列政策动向与实践中,可以看到这一趋势正在逐步显现。
在过去相当长的经验里,企业境外上市,更多被视为一项公司层面的事务。只要公司架构、信息披露与上市地监管要求符合标准,上市便被认为完成最关键的一步。至于创始人个人如何持股、资金如何安排、家族成员如何参与(以下简称“个人结构”),往往被视为私人层面的选择,或者被留待上市之后再作考虑。
但在当前的制度环境下,这种切割正变得越来越难以维持。
一方面,全球资本市场本身正在高度透明化。无论是持续信息披露、资金流向监管,还是对实际控制人的识别,都已形成跨境协同机制。另一方面,在共同申报准则(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等信息交换机制以及受控外国企业(Controlled Foreign Corporation)反避税规则等持续运作的背景下,个人通过境外实体持有资产的方式,也正逐步进入更系统的监管视野。
中国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新规值得关注
正是在此背景下,中国此次关于境外上市资金管理的新规,尤值得关注。它并未简单强调限制或收紧,而是更着力于资金使用、回流与管理的合规逻辑。这种思路与新加坡长期强调的“可解释、可追溯、可持续”原则,并无本质差异。但在实务层面,这样的制度变化,把一个现实问题推到台前:当企业结构被纳入更清晰的监管框架时,企业背后个人与家族的结构安排,是否已准备好接受同样的审视?
不少企业家是在上市完成之后,才逐渐意识到这一点。公司顺利挂牌,资本市场表现理想,但随后在税务申报、结构调整、家族安排等方面,却开始承受持续压力。回头看,问题往往不在上市本身,而在上市之前,对企业家个人结构变化的低估。
这一现象并非偶然。在大多数上市项目中,资本运作与个人结构,本就由不同的专业体系分别处理。投行与上市辅导机构关注的是公司是否符合上市条件,而个人资产结构、跨境税务影响与长期合规安排,则往往并不处于服务边界之内。这种分工本身并无对错,但个人结构问题往往因此在实践中被自然地推迟考虑。然而,在跨境制度逐步衔接的今天,制度运行的节奏,并不会因为分工而放慢。一旦上市完成,资产获得公开定价,许多原本具备弹性的安排,便会迅速进入高度敏感区间。这并非因为规则突然改变,而是因为时间节点已经发生变化。
从区域视角看,这种现象并非中国企业独有。在新加坡,同样可以看到来自不同司法管辖区的企业与家族,在跨境资本流动中,面临相似挑战:企业结构可以相对快速地对接全球市场,但个人结构若未同步调整,往往会成为长期的不确定因素。
因此,今天再讨论跨境资本流动,已经很难只停留在讨论“企业如何上市”的层面。随着制度协同不断加深,路径是否清晰、结构是否稳定、责任是否可解释,正成为企业必备的制度要求。更值得反复思考的,是当企业被纳入全球资本体系时,个人与家族的结构安排,是否能够同步进入这套制度逻辑,正成为跨境资本流动中越来越难以回避的问题。
从这个意义上看,近期一系列政策动向与区域交流,并非孤立事件,而是反映出跨境资本持续流动、制度协同不断加深的现实变化,个人结构也随之进入更公开的制度讨论。对新加坡这样的区域金融市场而言,这既是观察区域变化的重要窗口,也是一种现实提醒——在跨境资本时代,企业与个人的结构安排,已很难再被分开看待。
真正须要调整的,并不是具体的操作规则,而是对“个人结构”这一问题的理解方式。当资本跨境流动成为常态,个人结构正逐渐成为影响长期稳定性的关键一环。这或许正是当下最须要提前面对的重要问题。
作者是新加坡资产管理机构负责人、信托规划课程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