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赟:重新审视单亲家庭政策

年尾拜读《未婚生子的单亲妈妈》一文(12月28日早报网),颇为感慨。在制度高度成熟、社会秩序稳定的新加坡,竟出现“母亲须收养亲生子女,才能为孩子争取更完整法律地位”之事。它表面是个别未婚单亲母亲的困境,却触及本地家庭政策、人口趋势与社会价值间一个未被充分探讨的议题。

先应指出,新加坡有关婚育的制度设计,有清晰的文化与历史逻辑。新加坡长期以来对家庭的制度定义,始终以婚姻为核心。这极其正确:婚姻不仅是私人关系,也是抚育下一代、传承社会价值的制度性安排。因此,本地公共政策通过区分婚生与非婚生子女,在福利、税务、住房与继承等方面设立差异,以此增加个人选择的负担,鼓励稳定婚姻、双亲育儿与长期家庭责任。这套制度发挥长期正面的作用。但制度的有效性,始终以现实为前提。过去制定政策时,新加坡的人口现实肯定没有现在这么严峻。现在我们的总体生育率已长期低于人口正常替代水平;老龄化问题加剧。在此背景下,每位新出生的公民,都是珍贵的社会资源。

方今世界各国的家庭形态已不再单一。据国际社会保障协会(ISSA)统计,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未婚、非婚生育率的平均值,从1960年的6%上升至2016年的40.3%。新加坡也有不小的未婚单亲人群。根据社会及家庭发展部长马善高在国会书面回答中透露的数字,2020年至2024年间,本地每年平均有约745名母亲未婚生子。而且,近年来本地家庭形态正悄然多样化,不但晚婚与不婚比率上升,随着女性经济地位的提升,对不健康家庭关系的容忍度也在下降。单身女性利用试管婴儿等新技术来延续后代的情况也在增加。正如有媒体报道所显示的,一部分新加坡女性选择独自生育,并非出于轻率,而是在权衡利弊后作出的慎重决定。

如果说,未婚父母无法获得育儿花红或某些税务优惠,是因我们的政策旨在鼓励“婚内父母共同承担义务”,但如果父亲无法承担家庭责任,在这类单亲母亲高度投入抚养责任的情况下,制度是否应承认并分担她们的育儿责任,就属可以讨论的范围。至少,当有孩子需要被自己亲生母亲收养时,就彰显制度原始设计已与现实间存有背离。

值得正视的悖论

从决策者角度而言,这是个值得正视的悖论:国家需要更多孩童出生,但对传统价值观的强调,使制度仍在部分关键节点上,对“非传统家庭”设置较高成本。报道中提到的住房、继承、税务与法律身份问题,绝非抽象概念,而会直接影响个体对“是否生育”“如何生育”的判断。但对于无辜的孩子本身,如果自身在文化与制度上都处于相对边缘状态,这又会影响到社会的整体和谐。正如很多社会调查与研究表明,单亲家庭往往在社会价值与经济上面临诸多困境,这类区分政策的直接承受者,正是最为弱势的单亲母亲与孩子。

官方可能担心,若完全取消婚内与婚外生育的差别,是否会削弱传统婚姻价值观?这是真实且合理的顾虑。但问题或许不在于“要不要区分”,而在于区分的对象是否放对位置。从伦理角度看,婚姻是成人间的承诺;孩子并非价值选择的承担者。当制度性差异最终由孩子与主要照护者——单亲妈妈——来支付成本时,这种区分的正当性就值得重新检讨。换言之,社会若要鼓励婚姻,应当把激励放在成人选择上,而不是通过增加单亲家庭的制度摩擦来反向示范。

如婚外生育补贴比照婚内,会否变相鼓励女性不婚生育?其实,即便在北欧福利国家,不婚生育在生理、心理、经济、社会风险上都显著高于婚内生育,绝非是“更优选”,而只是“可承受的选择”。因此,只有当补贴足以使不婚生育成为更优选时,才构成鼓励。真正须要规范的,是逃避责任的成人(既不承担伴侣与父母责任,却将养育成本推卸给他人及国家者)与制度套利者(代孕套利、规避抚养义务),因此应通过程序审查、责任追究与法律约束防范,来完善生育制度,而非惩罚已承担责任者(主要是母亲)与孩子。尤其对被迫单亲(如家暴、父责缺席)应给予保护。也即:政府应支持真正承担养育责任者,而非单纯奖励某种家庭形式。

因此,很多国家都致力于更全面考虑单亲家庭的实际困难,赋予一定程度上获得健全家庭的同等地位。像欧盟各国就在调整各种社会政策,因应单亲家庭增长的趋势。即便是日本这样传统上极为保守的社会,也在尽力维持婚姻价值的同时,逐步改善单亲家庭的法律与福利地位。

这些国家并非全然放弃鼓励传统婚姻制度,而是认识到:在出现严重人口危机之时,保障每个孩童的身心健全发展,是推动国家稳定的核心诉求,因此它本身就是国家利益的一部分。这种调整背后的动机是:未婚生子已非个人问题,处理失当会带来社会的潜在风险。因为单亲家庭与孩童所遭遇到的社会与经济不平等,会在稳定社会结构中造成割裂的罅隙。也就是说,如果我们从以“责任与惩罚”为核心的制度逻辑,转向以“支持与保障”为核心的制度逻辑,通过强化对单亲弱势家庭的扶持,来实现对儿童的长期承诺,我们对这一问题的理解框架本身,也就随之发生转变。

单亲妈妈比双亲妈妈更容易经历经济困难、生活不稳定,以及焦虑、抑郁等心理压力。这些处境难免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增加青少年出现情绪困扰与行为问题的风险。因此,仅从社会长期稳定与代际福祉来看,我们也有理由正视此一现实。承认家庭形态的多样性,并不等于放弃规范;相反,我们可以在逐步弱化婚姻状态在子女权益中的决定性角色的同时,继续坚持对家庭责任的规范要求。

去年10月21日,《联合早报·交流站》曾刊登叶艾慧的《单亲妈妈的困境期待被看见》,其中写道:“一群被忽略太久的母亲的声音,值得被听见。”2021年7月,前总统哈莉玛女士也在脸书指出:“单亲妈妈是家庭的唯一经济支柱,从长远来看,帮助她们的同时,也是在帮助她们的下一代。”这番话不只是前总统同理心的表达,也是值得我们认真对待的公共提醒。

作者是本地文史爱好者、宗教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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