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人党婉拒黄循财总理邀请提名另一位当选国会议员担任国会反对党领袖,这并不出人意料。此举明确表明,他们反对黄循财撤除工人党秘书长毕丹星的反对党领袖职务。这也延续他们有关执政党利用国会多数优势进行政治修理的受害者这一叙事。
在2020年7月的全国大选中,工人党取得自独立以来最佳的选举表现,赢得10个议席。时任总理李显龙首次正式委任毕丹星为第14届国会的反对党领袖。他说:“新加坡人希望人民行动党组建政府,但他们——尤其是年轻选民——也希望看到国会有更多反对党代表。”
1月15日,黄循财撤除毕丹星的反对党领袖职务。他注意到国会前一天的决议,即毕丹星在国家法院的刑事定罪,以及随后高等法院的维持裁决,已使他不适任此职。黄循财指出,他的决定对于维护国会的尊严和诚信,以及捍卫法治是必要的。简而言之,若无此刑事定罪,毕丹星本会继续担任反对党领袖。
反对党领袖职位与新加坡政治发展
反对党领袖职位的设立,是新加坡宪政体制中将反对党角色制度化的重要一步。工人党在1月21日的媒体声明中亦认可此点,称该职位的设立是“新加坡政治发展向前迈出的一步”。
通过提供额外的发言时间、优先回应权,以及人力援助和资源、比当选国会议员多一倍的津贴,反对党领袖职位在一定程度上,赋能反对党更好地仔细审查政府的法律和政策。
时任总理李显龙也敦促反对党,应超越单纯提出尖锐质询的层面,转而制定自身的政策,并在国会中辩论。反对党领袖职位,也预示着李显龙认识到,若新加坡的反对党有朝一日执掌政权,须让他们了解新加坡政府体制中,对国家成功至关重要的规范和价值观。
反对党领袖职位,并未在新加坡宪法、任何立法或国会议事常规中明确规定。尽管这不尽理想,但这只是一个何时而非是否将该职位制度化的问题。然而,若认为总理拥有不受制约的自由裁量权,可以任免反对党领袖,则此说法并不准确。
尽管毕丹星于2025年2月被国家法院定罪,黄循财仍在2025年5月全国大选后委任他为反对党领袖,因为毕丹星当时正在对裁决提出上诉。黄循财同意,通常反对党领袖是由在国会中拥有最多议席的反对党党魁担任。
鉴于针对毕丹星的刑事诉讼已告终结,并毫无疑义地证实毕丹星曾向国会特权委员会撒谎,且引导时任工人党国会议员辣玉莎于2021年继续对国会撒谎,若国会及黄总理不相应跟进处理,则他们就没有履行职责。
国会针对毕丹星的行为表示遗憾,及他不适任反对党领袖一职所进行的辩论,清楚地展示正当程序,尽管毕丹星的刑事定罪,已足以证明他被撤除反对党领袖职务是合理的。
若允许毕丹星继续担任反对党领袖,将使国会陷入标准下滑的危险境地:这意味着在工人党追求“更平衡的国会”的过程中,谎言在新加坡议会制度中会变得司空见惯。这只会损害国会的声誉和公众对新加坡政治体系诚信的信心。
一旦对这一关键公共机构的信任遭到侵蚀,国会将在处理当今主要关切(例如就业与民生、生活费以及新加坡的地缘政治安全)方面,更难发挥决定性作用。
新加坡人强烈希望在政治上有更多元化的观点,但这并不能成为降低我们社会公共生活准则和廉正的理由。手段不正当,目的亦难正当。此外,反对党领袖职位并非仅仅源于工人党的选举表现。若如此认为,未免过于自负。
根据国情调整反对党领袖职位
在英国,反对党领袖是一个(如适用)授予最大少数党的职位,该党可在现任政府辞职时挺身而出,接管政权。工人党在当前国会只拥有10个民选议席和两个非选区议席,无法做到这一点。
在设立反对党领袖职位时,时任总理李显龙和政府从一开始就清楚,他们并非盲目遵循英国的惯例,而是根据新加坡的政治现实和情境进行调整。因此,工人党断言反对党领袖职位是“人民选票的权威与神圣性”的结果,实属言过其实。
人民行动党在去年的大选中赢得近三分之二的普选票。反对党领袖职位更多是政府为加强新加坡政治发展而做出的有意识选择,即使这可能不利于执政党。
由于反对党领袖职位已告空缺,按常理毕丹星应由他在工人党的继任者接任该职。然而,迄今为止,工人党领导层实际上已认可毕丹星为领袖,同时变本加厉地坚持他“事实上无辜,尽管法律上有罪”的说法(此立场再次损害法治)。
由于毕丹星仍是工人党党魁,黄总理大可不必邀请工人党提名另一名国会议员担任反对党领袖。然而,他重申反对党领袖在新加坡议会民主中的重要性,并认识到反对党领袖职位因毕丹星的刑事定罪而处于特殊境地。
工人党这项重要决定,错失强化反对党在国会的话语权,并进一步彰显它在一个执政党自独立以来持续获得人民强大执政委托的政治体制中,所应发挥作用的良机。
这也错失推动反对党在新加坡政府体制中的发展和制度化进程。在这个体制中,一个可信赖且负责任的反对党,在保障新加坡及新加坡人的福祉方面,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工人党虽有权作出这一决定,但这对于新加坡而言却是一大挫折,而且显然是因为它的“政党政治操作”。
作者是新加坡管理大学杨邦孝法学院副教授
黄金顺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