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1月3日凌晨,美国军方对委内瑞拉首都加拉加斯发动空袭和地面行动,抓获总统马杜罗夫妇,将他们带往美国受审。这是一场涉及主权、国际法、地缘政治与全球秩序的大震荡。国际社会迅速陷入两种彼此对立的叙事:一方将事件理解为对长期失序与跨国犯罪指控的非常规回应;另一方则视之为对主权原则与程序正义的严重侵蚀。无论对事实细节的认定最终如何,这一事件已成为检验国际法在极端情境下能否自洽运作的现实试金石。作为曾经的法学生,事件促使我想到以下几个问题。
其一,国际法到底保护的是什么?国际法以维护秩序与正义为目标,在委内瑞拉问题上,这种双重目标长期处于紧张状态。一方面,主权原则与不干涉原则要求外部力量尊重国家边界与政治自主;另一方面,委内瑞拉多年累积的人道危机、选举合法性争议、对反对派的针对以及围绕跨国毒品犯罪的指控,又不断被用来质疑国家机器是否仍在履行秩序承载者的功能。当一个政权本身持续制造地区不稳定、难民危机和跨国犯罪,却又依靠“不可侵犯”原则免于追责,真正被侵蚀的恰恰是国际秩序的道德基础。正是在这种张力中,“总统被俘”不只是针对一国总统的行动,而是对主权是否仍具法理保护价值的公开挑战。
其二、“例外”措施的累积使用会改变合法边界,并最终诱发更具突破性的单边行动,这在国际法与国际政治中是一个真实存在的结构性问题。《联合国宪章》集体安全框架下的“例外”,本指那些允许成员国在特定情况下(如国家紧急安全需要)采取单边军事行动或措施的例外。然而,现实中的“制度性例外”,却主要表现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利用否决权创造的政治性“例外”,以及某些国家对国际法规范(如禁止使用武力)的解释性偏离,并非宪章明文规定,而是在实践中演变出的“规则—例外”动态关系。也就是说,所谓“制度性例外”,在宪章明文中并不存在,但在现实中,它是大国利用法律解释权和否决权所构建的一种政治防御机制,导致国际法在约束大国单边行动时的程序性困境。
委内瑞拉问题并非一夜之间就走到非常之举的边缘。此前,国际社会已长期使用“例外性”工具,包括金融与能源制裁、资产冻结、域外起诉、外交承认的选择性调整。这些措施,有的本身就已部分突破传统主权屏障,并以“回应非常情形”为理由获得合法辩护。“总统被俘”的争议性行动,正是在这一连串“例外”实践之后出现的质变节点——从经济与法律压力,转向直接触及政治权力核心。这也引出一个关键法理问题,当“例外”被不断使用,法律如何区分“应急机制”与“常态化手段”?
同时,当特别行动直接针对一国政治权力的核心人物、核心职位、核心象征时,性质已经变化,不再是施压以促变,而是实际介入权力结构本身,也不再只是限制行为能力,而是重新定义统治合法性。这种质变并未获得国际法上的明确共识认可,恰恰相反,它正是爆发争议的原因。
再进一步思考,在委内瑞拉案例中,谁有权判断问题已严重到足以启动例外非常规行动?如果由单一国家或联盟自行判断,法律将退化为行动的修辞;如果无人能够判断,国际法又可能陷入长期瘫痪。委内瑞拉问题所暴露的,是国际法的结构性不足。联合国安理会的政治僵局,使集体裁决机制频繁失效;而缺乏替代性授权路径,又使单边行动更具诱惑力。
其三,程序正义受到挑战就该放弃吗?那是法治的重要原则之一,核心要求是决策过程应受到规则约束,权力运行应透明、可质疑、受监督,并按既定法律程序推进。委内瑞拉是一个典型案例,外交斡旋与制裁机制多年未能改变政治僵局和人道危机,在这一叙事中,程序仍在运转,却无法结果。程序正义面对现实显得迟缓而脆弱,但对程序的放弃,又会立刻削弱法治根基。
如果说“总统被俘”争议有什么建设性意义,或许在于它可以迫使国际社会重新思考,如何在联合国框架之外,建立更可审查的集体授权机制;如何为“例外”设定更清晰的条件;如何避免让单边行动成为制度失败的默认替代品。
围绕马杜罗被俘事件的争论,终将超越具体人物与国家。这一事件也提醒我们,国际法并非一套避免冲突的魔法,而是一种在冲突中维持最低秩序的艰难实践。当规则走到边缘,真正的考验不在于谁赢得叙事,而在于世界是否仍愿意用法律语言,承认不确定性、承担代价,并继续修补这套并不完美的秩序。
作者是前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