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巴士安全带新法暂缓 立法会被质疑把关不力

香港实施巴士乘客强制佩戴安全带新法例,岂料数天后就因发现执行细节和法例精神不符而宣布暂缓执行。社会各界纷纷质疑立法会把关不力,立法会前主席范徐丽泰更在报章撰文,指立法会议员履职要重视审议条例草案。

香港巴士乘客强制佩戴安全带的新法例是在1月25日正式实施,港府连日来大事宣传新法,却引起很多乘客不满,认为带来不便。事件过后有出人意表的发展,身为律师的立法会前议员江玉欢上周在社交媒体发文,指新法例列明有关措施只适用于今年1月25日或之后首次登记的新巴士。该日之前首次登记的现役旧巴士,乘客不佩戴安全带也不违法。

由于法例条文与港府的宣传及警方的执法不吻合,港府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上周五(1月30日)召开记者会,表示有关巴士乘客安全带佩戴的法律条文“在技术上有不足之处,未能完全反映立法原意”,宣布暂缓执行并删除条文。

香港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1月30日召开记者会,承认法律条文有不足,巴士乘客强制佩戴安全带的新法暂缓推行,港府将尽快修例再交立法会审议。(中通社)

据香港《信报》报道,港府会在完善法律条文后再征询立法会,并重新推出新法。但对于官方打算让备受争议的强制系安全带规例卷土重来,不少议员的态度有极大保留。有议员认为港府这次错有错着,应顺水推舟,调整原本的强制系安全带要求,甚至无限期搁置立法。

中央港澳办主任夏宝龙上月在全国港澳研究会专题研讨会上发表讲话,指出香港实施行政主导,立法会要发挥好作用,“要同唱一台戏,要多补台,不能拆台”。这次的“安全带之乱”引起香港社会热议,质疑立法会把关不力。

香港立法会前主席范徐丽泰星期二(2月3日)在《明报》撰文,对立法会议员履职提出三点看法,包括:应成为政府与市民之间的桥梁、善用质询及无法律效力的议案辩论,以及重视审议条例草案。

范徐丽泰说,议员应向市民解释政府的政策和法案,再把收集到的民意向政府反映;在审议条例草案的过程中,须逐个考虑各方面意见,达成大家都可接受亦可行的方案。她强调需要平衡各方利益,使条文符合订立条例的初心,并能行之有效。

香港中文大学政务与政策科学学院讲师孔永乐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指出,立法会议员在审议条例草案过程中,发现新法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面对问题时,有责任在议会内提出修订。这也是立法会议员发现民意、听取民意,最终向政府表达民意及改善民生福利的过程。

他表示,这起风波反映日后香港立法会议员与市民见面交流时,不但要聆听市民对民生经济各方面的意见,也应多了解他们对即将实施的新法例是否关注及有所忧虑。此外,立法会议员要加强对政策议题的相关研究,确保政策实施后能为整体社会带来更多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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