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内政部预告修正草案,规定地方县市首长、涉及国安的公务员等人员,申请赴中国大陆探亲、奔丧亲属的亲等,由四等亲改为三等亲内后,大陆国台办回应,民进党费尽心机阻挠限制台湾民众到大陆,并指“这种滥权妄为的行径必遭民意唾弃”。

国台办星期三(12月17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有记者问,民进党拟修改“台湾地区公务员及特定身份人员进入大陆地区许可办法”,规定地方县市首长、部分公务员等人员,申请赴大陆探亲、奔丧亲属的亲等由四亲等内改为三亲等内;规范大部分公务员高阶主管与警官等赴大陆要提前七天申请。对此有何评论?

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回答,这是民进党阻挠禁限两岸交流往来的又一恶行。她指出,民进党费尽心机阻挠限制台湾同胞到大陆,罗织罪名、针对迫害台湾积极参与两岸交流的团体个人,企图阻挡两岸同胞走近走亲,这种滥权妄为的行径必遭民意唾弃。

政治立场亲绿的《自由时报》上星期五(12月12日)报道,台湾内政部预告修正“台湾地区公务员及特定身份人员进入大陆地区许可办法”。修正草案指出,鉴于近年中共在大陆及香港、澳门积极诱拉台湾公务员,同时违法逮捕、羁押、盘查等案例不断累积,公务员赴大陆及香港澳门的人身安全风险日益升高,为配合强化公务员赴大陆的管理政策,因此提出修正草案。

许可办法原规定,担任台湾行政职务的政务人员、直辖市长、县市长、涉及“国家”安全、利益或机密业公务人员及涉及“国家”核心关键技术业务的人员,符合探视四亲等内亲属、从事业务相关活动或会议等五种情况可以申请进入大陆。

不过,台湾内政部称,为维护两岸交流安全,并考量实际需求,此次修法参考“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规定,就申请探亲、探病或奔丧的亲属,其亲等由四亲等内修正为三亲等内;另外,也规范未涉及国安的公务员高阶主管与警官等赴大陆,须提前七天申请。

台湾陆委会发言人梁文杰也说,这个规定已经实施非常多年,早年有不少台湾公务员是大陆迁移过来的,不少亲戚朋友在大陆,所以很多人有四等亲。

梁文杰还说,四等亲是指表哥、表妹,但这么多年下来,有些公务员滥用四等亲。例如一个受管制的公务人员,申请要去大陆探望表妹,要去探亲,这是社会不太能接受的;他说,所以把四等亲改为三等亲,三等亲是指叔叔、伯伯,比较符合一般社会观感。

您查看的内容可能不完整,部分内容和推荐被拦截!请对本站关闭广告拦截和阅读模式,或使用自带浏览器后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