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竹市长高虹安诈领助理费案二审改判为六个月刑期,民众党说,高院重新检视并修正一审失衡的量刑,让外界看见司法应有的公平性。
据台湾《上报》报道,民众党星期二(12月16日)说,本案自侦办以来,外界高度关注的争议点,始终在于是否有人头诈领、是否有中饱私囊。但事实已一再证明,高虹安在立委任内,助理确有实际加班、投入公务服务,相关支出也多用于公务用途,并无任何款项流入个人口袋,更非以助理费作为私人不法所得。
民众党重申,司法不应成为政治攻防的工具,更不应因人设案、因党设标准。期盼此判决,能成为检视过往类似案件的起点,让司法真正回归公平、公正与人民信赖。
停职中的高虹安被控在立委任内涉嫌诈领助理费,一审被判刑七年四个月,高虹安和检察单位均提出上诉。台湾高等法院星期二撤销原判决,改依共同犯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判高虹安六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检方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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