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赟:宗亲、宗教与新马华人的华南文化性

最近热播的电影《给阿嬷的情书》引发很多关注,在此我借机讨论一下华南社群的独特个性,及对南洋华人性格塑造的深远影响。

我们当代人很难想象,百多年前先民身无分文涉险过番的艰难生活。潮汕俗语曰?“过番三分生”,另有“十去,六死,三留,一回头”的谚语,都是形容这九死一生的南下之旅。华南先民勇于过番,与闽南、潮汕等地生存环境恶劣有关,再加上时局不靖,也只能铤而走险,为全家人搏一条生路。我们看到的衣锦还乡,只是幸存者偏差,六七成以上的死亡率,让多数满怀希望的过番客,最终沦为荒山野冢或汪洋大海中无人祭奠的孤魂。

像电影中的男主角是为了逃离内战,另有不少则是被贩卖的“猪仔”。他们挤在恶臭的轮船底舱中,漂荡一个多月才来到南洋。彼时的南洋亦非今日之繁华有序;那时并无多少法制与善政,社会不过是人性残酷博弈的黑暗森林。这些命如草芥的先民,多数在锡矿场、种植园做苦力,薪俸微薄;还要时时面对疾疫肆虐、黑帮械斗横行等极为恶劣的自然与社会环境。

在此情况下,如何方能存活?就只能靠宗亲网络,以及极致的抱团取暖。同乡、同宗与讲求情义就不再是选项,而是唯一的生存密码,海外华人的团结,在当时是危机状态下的本能选择。所以上岸后,他们总是先找亲属故旧或同乡会馆。他们赚了钱,节衣缩食也要寄回故乡,也是宗亲家族观念强的体现。他们真心相信,自己的家族可以上溯到遥远的陇西、颍川或江夏;他们也相信,自己的身上背负着上千年家族血脉中的荣辱。

侨批则是“情义信用”担保的产物,在一个宗亲道德约束不强的社会中,让陌生的“水客”或一面之缘的同乡捎钱回家,会极具风险,但在华南宗亲社会中,背信弃义的代价,不但会被逐出宗族祠堂,也会令同宗共同蒙羞,是比死更难受的“社会性死亡”。这种对于宗亲团体的绝对忠诚,也是抗战期间东南亚华侨能够被快速动员的重要精神基础。他们向抗战中的国民政府大量捐款,不惜自我牺牲,正是将华南宗族社会“放大化”的自然结果。如果没有这种特殊的宗族社会传统,就不可能有如此感人的族群自我牺牲。

华南社会的这种精神气质,也是商业成功的隐性基因。重情重义本身就是无价的信用资本。在电影中有一个易被人忽略的细节:叶淑柔在得知这么多年是谢南枝在给她寄钱后,第一反应就是哪怕变卖房产,把家底掏空,也要还这份恩情。在这个明显并非她应该承担责任的情况下,潮汕人对于商业信用的“无限兜底”价值观,就体现了出来。至少同这样一群重情重义的人做生意,谁都会比较放心。

华南沿海的地域文化,还体现在浓厚的宗教观念上。在《给阿嬷的情书》中,能看到他们热衷于拜妈祖、游神、掷圣杯,这或许会被今日其他一些华人视为迷信。但这种宗教虔诚其实赋予闽潮等区域之人以额外的道德约束力,也强化契约精神。

我们以新马福建帮的坟山组织“青云亭”为例,它曾是本地福建人的总机关。我曾研究过咸丰二年(1852年)的《青云亭许永占立碑》,当时华人从事风险极大、利润也极高的锡矿业。许永占等人在承包前,于青云亭佛案前许愿:发财后就来捐款。在赚钱后,他们也如约筹集巨款“大洋一千六百元”,以供佛前香火。前些年还有报道,有两个潮汕人有商业纠纷,司法调停无效,法官于是让双方在妈祖像前立誓,结果纠纷立即解决。

说到底,这只对有信仰者有效。这种因宗教信仰带来的商业连带负责制,也是犹太教徒、耆那教徒、信奉祆教的帕尔西人特别擅长经商的缘由。像中国的徽商,也是通过宗族祠堂、会馆、同乡会,再加上祖先崇拜、城隍信仰,方才构建商业信用的多重背书。这正是新马华人社会商业发达的文化底色之一,他们的宗教信仰,提供明确的道德约束,也有可执行的“惩戒机制”(一旦违约,会被神灵、祖先与社群惩罚);因此,即便是在信息不充足、法律不完备的环境中,他们也是相对更受信任的交易对象。

李显龙资政在2019年国庆群众大会中说:“我们的华族先辈有的来自中国广东、潮汕和福建,有的则来自邻近地区如槟城、马六甲和廖内群岛。”新加坡的华人性,正根植于华南文化性,这也是构建未来新加坡自身文化特征的基石。

作者文史爱好者、宗教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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