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后苏联时期的“历史终结”狂热似乎早已一去不返,民主岌岌可危的恐慌情绪已在许多人心中蔓延。在那些曾被视为“历史终结”象征的西方民主国家中,右翼民粹主义政党近期的崛起,常被视为民主衰落与崩溃的征兆。然而,讽刺的是,在这些政党中,许多是通过民主选举崛起的。在一些国家,它们甚至赢得最高得票率,却在组建联合政府时被排除在执政圈之外,而这一切都打着捍卫民主的旗号。
事实上,它们的成功并非民主崩溃的迹象,而是民主的产物。甚至可以说,若允许民主竞争自然发展,它们的影响力可能更大。由此可能产生的困惑,源于“民主”一词的使用方式:它已成为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常常将自由主义与民主这两个截然不同的理念混为一谈。
自由主义与民主的脆弱平衡
民主强调多数人统治,自由主义强调法治和对某些自由的保护。从概念上讲,二者有所不同。历史上,前自由主义和早期自由主义思想家致力于保护自由免受压迫性权力的侵害。对于像孟德斯鸠(Montesquieu)等前自由主义思想家而言,威胁来自君主专制的兴起。但在19世纪,像约翰·斯图尔特·密尔(John Stuart Mill)等早期自由主义思想家意识到,随着英国君主专制的消亡,对自由的新威胁是民主主义,或者说是多数人的暴政。也就是说,自由主义的兴起实际上是对民主主义挑战的回应——密尔提出和捍卫自由主义的动机,正是为了将自由从多数人意见的威胁中拯救出来。
在这场斗争中,自由主义和民主主义达到平衡——我们称之为自由民主或宪政民主。
然而,随着民主及其近亲——平等——的持续推进,这种脆弱的平衡正在被打破。正在衰落的并非民主,而是自由主义。任何与“从众群体”(herd)不同的事物都被视为不平等、精英化和不民主,而在全球化浪潮中被抛在后面的“我们人民”,则希望借助多数人的力量来颠覆现状,并最好不受任何法律制约。若情况确实如此,而你又热爱自由主义,唯一的希望便是限制民主与平等,以恢复这一平衡。
但我们为何要考虑恢复平衡呢?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彻底废除民主来拯救自由主义,而且这是可行的。毕竟,在贵族政体中,那些因出身而享有特权的少数人享受着自由,大多数人则为他们劳作。但如果我们认为一个人的地位不应由血统决定,且国家的存在是为了服务全体人民的福祉,我们就应当拒绝这一选择。
早期儒家:贤能为民治理
面对以贵族阶层为基础的旧秩序崩溃的世界,早期儒家(大致活跃于公元前500年至公元前200年)认为,国家的存在是为了服务人民。对他们而言,为人民服务赋予国家存在的终极合法性。也就是说,国家是为了人民而存在的。可以说,他们同时也认为国家属于人民。更重要的是,国家应当对它为人民提供的服务负责。人民是否得到服务,必须由人民来决定,不能满足人民需求的政府应当被撤换。
然而,儒家与民主主义者之间的一个关键区别在于,前者不认为国家应当由人民治理。与民主主义者一样,他们认为所有人都有平等的自我管理潜能,并且最了解自己对生活的感受。但与民主主义者不同的是,儒家还认为,在现实中,只有少数人能够充分发挥道德与智力的潜能,来为所有人治理国家,而大众即使是为了自身利益,也不具备做出政治决策的能力。
因此,儒家会支持一种既包含民主元素(以便人民能够表达对政府的满意或不满),又包含贤能治国元素(以便做出对所有人都有利的政治决策)的混合政体。这方面的一个例子是两院制的立法机构,下议院由民主选举产生,上议院则通过贤能选拔产生。
选举、考试、模范美德
在这一受儒家思想启发的混合政体中,有三种方式可以选拔上议院议员。首先,上议院的贤能之士可由下一级立法机构的成员选举产生。其次,我们可以将通过特定考试,作为选民投票选举上议院的资格,或作为上议院候选人的资格。第三,我们可以寻找能够体现候选人品德的替代指标。例如,若一名州长连任两届,在任期内保持40%支持率,未曾涉及任何犯罪活动且即将退休,就可在全国层面的上议院担任一届议员。这三种方式并非互斥,而是相辅相成的。
这一政体应当坚定地建立在自由主义基础上,即保护权利与自由的宪政主义。宪政主义或许是西方对人类探求理想政体所作出的真正贡献,而正如我在拙作《反对政治平等》(Against Political Equality)中所论证的,儒家思想家对此是能够接受的。
例如,为了让人民的声音得到倾听并做出明智的决策,必须保障言论自由的权利。尽管中国传统政体并非完全成熟的宪政体制,但中国传统思想家确实警告过压制人民声音的危害。在一篇古代文献中,作者指出,“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这会导致灾难性后果)。
儒家混合政体能遏制民主弊端
这种基于宪政主义的儒家混合政体,为何能够遏制民主的弊端?要理解这一点,我们必须认识到,当前的民主制度,尤其是“一人一票”制度,存在四个问题。第一,它助长激进的个人主义和反智主义;第二,它将所有政治权力赋予当前的选民,尽管国内政策(如环境政策)可能影响非选民,例如外国人和子孙后代;第三,它往往助长多数派压制少数派,侵蚀自由民主制度中的自由,并在新兴民主国家导致种族清洗;第四,它建立在一个不切实际的前提之上,即选民在处理自身利益时是理性的,而许多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认为这一前提是子虚乌有。
这一前提不切实际,原因有二。首先,几乎所有现代国家都过于庞大,普通民众难以理解国家层面的事务;其次,绝大多数人忙于工作,甚至没有时间去理解这些事务。借由对民众声音的实际限制,儒家混合政体或能解决这些问题。
许多民主思想家将民主与自由主义混为一谈,并将平等奉为圭臬,他们还希望通过强化民主与平等,以解决实际上由民主和极端平等所引发的问题。孟德斯鸠曾指出,民主会因缺乏平等和极端平等而毁灭。密尔则建议,应给予信息更充分者的选票额外权重。
联邦党人(Federalists)设计许多制度来制衡民众的权力,美国建国初期的政体(若不计缺乏选举权以及对妇女和少数群体的歧视)实际上最接近儒家混合政体,尽管在民主与平等的发展进程中,这些制度已被削弱甚至废除。
因此,儒家混合政体的提出提醒我们,西方曾有一段被遗忘或忽视的传统,这种遗忘或忽视对西方发展起来的自由民主制度造成损害;中国与(被忽视的)西方之间的共鸣,则彰显这些思想的普世性。
作者是中国复旦大学哲学教授
黄金顺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