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星期二(1月13日)通报江苏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龙翔涉案进展,指这名中管干部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罪,指定由湖北省荆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据通报,龙翔被指伙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骗取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63岁的龙翔是南京本土官员,曾长期在当地纪检系统任职,时间超过30年。他曾任中共江苏省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南京市纪委副书记,南京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南京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等职。2018年1月,他当选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直至去年4月被官宣任上落马。
去年9月,官方通报龙翔被“双开”(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指他“搞钱色交易”“大搞权钱交易”“徇私舞弊、滥权妄为”等。
之后,最高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龙翔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湖北省荆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龙翔涉嫌内幕交易案,则由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荆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荆州市检察院近日向荆州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检方起诉指控称,龙翔伙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以骗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龙翔也被指利用担任中共南京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检方同时起诉指控称,龙翔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在涉及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该证券,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内幕交易罪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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