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杰:当代世界的合法性结构差异

在当代政治讨论中,学者与公众常倾向于以“民主—威权”的二元框架来理解不同国家的政体形态。尽管这类方式具有一定意义,却难以充分解释国家权力与社会关系之间的深层结构。若从政治哲学与文明经验的角度切入,更具解释力的分析维度或许在于,国家承担何种责任、以何种方式履行责任,以及这种责任如何构成权力正当性的基础。

基于以上考量,本文提出一个整体性命题:现代国家之间的差异,不仅体现为权力强度之别,更在于责任结构的不同。以中国与新加坡两个同属强政府模式为例,即呈现出两种迥异的责任伦理风格,可分别概括为“父式责任政府”与“母式责任政府”。

从一般理论层面而言,国家权力并不天然具备正当性,而须借助某种机制持续获取社会的认可。在许多发展型或强国家体制中,机制常表现为“绩效产出—合法性—权力维系”的循环模式。政府通过实现经济增长、维护安全秩序与提供公共服务等可感知的治理成果,赢得社会信任与认同,巩固权力基础。与倚重程序合法性的体制不同,此类模式更加强调绩效与治理能力,虽具备较高效率,却也伴随相应风险,一旦绩效显著衰退,合法性便可能迅速流失。因此,强政府体制并不意味着权力的无限扩张;恰恰相反,它必须持续兑现所承诺的责任,否则权力基础将遭到削弱。在此意义上,正当性既是一种意识形态层面的主观认同,也是维系权力结构的客观约束。

这一逻辑与中国古典政治思想有深刻的同构性(Isomorphism)。传统政治理念的核心并非限制权力,而是强调统治“得道”与“安民”。天命观在本质上是一种结果导向的合法性建构,即能使天下安宁者,具统治正当性,失德者则失去天命。因此,国家被视作对社会整体负最终责任的主体,灾荒、战乱或社会动荡,均可归因于统治失败。现代强国家在某种程度上,继承这种责任本位的结构,并转化为民族复兴、发展与稳定等现代性叙事。

相较而言,西方现代国家的构建,更多植根于社会契约传统。国家被理解为由个体通过授权所建立的制度安排,职能主要限于保障权利、制定规则与维护秩序,而非直接承担全部社会后果。政府权力受到宪法、分权机制、法治原则以及社会力量的多重制约,公共责任被制度性地分散于国家、市场与公民社会之间。因此,西方政府并非责任更小,而是责任类型存在差异,更侧重于规则责任,而非结果责任。在此框架下,政府效能较低,往往并非治理能力不足,而是制度设计本身优先考虑对合法性与自由的保障,以避免权力过度集中。若以绩效国家的标准来评判有限政府,则易产生误判。

中新模式差异比较

在东亚政治语境中,国家通常被期待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与公共福祉承担更为广泛的责任,因而呈现出高权力与高责任相结合的结构特征。中国与新加坡虽同属此类型,但二者的治理气质存在显著差异。

中国更倾向于一种使命导向与动员型的责任国家模式。国家不仅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更是历史进程的引领者,承担民族复兴、国家统一与长期发展的责任等宏大目标。治理方式常体现规模化、工程化与政治动员的特征,强调纪律性、集体利益与国家实力。此种结构类似于家庭中承担供养与方向设定职责的父亲角色,注重成就、资源积累与外部竞争,关注宏观层面的绩效表现。

新加坡则体现出高度技术官僚化与风险管理导向的责任国家形态。作为城市国家,首要任务是确保生存安全与社会稳定,政策因而侧重于生活质量、公共空间、住房、教育及医疗等具体民生领域。治理风格趋于精细化、制度化,而非依赖政治动员;强调成本效益分析与长期规划,致力于降低不确定性与社会焦虑。此类治理模式近似家庭中负责日常照料与协调管理的母亲角色,注重维系秩序与提升居民体验。

“父式—母式”这一分类并非价值判断,而是对政治心理与治理风格的隐喻性描述。中国强调,国家作为集体命运的引领者,合法性更多源于发展速度、国家实力与历史使命的达成;新加坡则以安全感、社会秩序与高品质生活为核心合法性指标,建立于卓越的治理能力与社会信任之上。

两者均属强国家体制,均承担广泛责任,但在“成绩导向”与“安全导向”之间,存在侧重点差异,治理规模意识与管理风格亦有所不同。前者类似一家关注宏观增长与国际竞争的大型国家公司;后者则更像一家致力于可持续性与高效服务的城市运营企业。

此类差异亦与两国的结构条件密切相关。中国作为体量庞大的文明型国家,必须应对区域差异、产业升级、国家安全与国际地位等多重复杂议题,宏观目标因而尤为突出;新加坡作为高度开放的小型国家,经济与安全极度依赖外部环境,社会稳定与人才吸引成为存续关键,因而更重视可预期性与宜居性。国家责任的形态,往往由面临的风险类型与发展阶段共同塑造。

从更宏观的视角看,并不存在真正承担“无限责任”的现代政府,任何政府皆受能力与资源限制。然而,在社会预期层面,某些国家的政府被视为最终责任承担者,而其他则更多被看作规则制定者与协调者。前者将风险集中于国家,虽具备较高效率,但也承受巨大压力;后者将风险分散于社会,稳定性较强但响应速度可能较缓。不同模式各有优势与局限,并无绝对优劣之分。

因此,将中国与新加坡理解为两种不同类型的责任国家,相比简单套用制度标签,更能揭示内在治理逻辑。前者可称为以宏大目标与集体成就为导向的父式责任政府,后者则为以安全感与生活质量为核心的母式责任政府。两者共同表明,当代政治的核心问题,不仅在于权力是否集中,更在于国家如何履行责任、社会如何评价治理成果,以及这一关系如何塑造国家权力的合法性结构。

归根结底,国家不仅是制度性装置,也是情感与认同的载体。

社会对政府的期望,往往折射出历史经验与安全需求。某些社会恐惧失序,因而期待强大而负责任的政府;其他社会则担忧权力滥用,因而强调制衡与分权。唯有理解这些深层差异,才能避免以单一标准评判不同的政治模式。或许可以说,政治体制并不存在普适的理想形态,只存在于特定历史与文明条件下所形成的、责任与权力之间的动态平衡。

作者是四川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联培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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