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多地农民养老金最高缴费标准,2026年迎来新一轮上涨,不过有官方背景的媒体评论称,农民养老金困境不在上限不够高,而是多数人缴不起、缴不多,因此在抬“天花板”前应优先提升“地板”。

中国官媒《经济观察报》上星期六(1月10日)报道,近两个月,云南、安徽、贵州、辽宁等地宣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农民养老金)缴费档次最高标准将上涨,这是时隔数年后再次出现的密集上涨现象。

此前几年,辽宁、贵州农民养老金缴费上限均为每年3000元,2026年分别跳涨至每年5000元、6000元,云南进一步涨至1万元,成为全国首个缴费上限突破1万元的省份。

《新京报》星期天(1月11日)发表社论指出,农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上调缴费上限,相当于把个人账户积累的天花板抬高,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

但是农民养老金困境的主要矛盾不在“上限不够高”,而在“多数人缴不起、缴不多”。收入波动大、家庭负担重的群体往往只能选择低档缴费,最高档再高,也难以转化为普遍待遇提升。

社论指出,过度强调个人多交,还可能让公共养老金的财政兜底责任被弱化。因此,提升“地板”比抬高“天花板”更能直击痛点。

此外,农民工在城镇职工养老金与农民养老金之间也难以自由切换,因此解决农民养老金困境,就不能只把希望押在“抬上限”这一条腿上,更需要系统性补短板、强支撑。

文章认为,解决上述困境,应继续提高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并强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对财力薄弱地区的均衡支持,让基本保障更均等、更可预期。

此外,应优化补贴,包括对困难群体完善代缴情形和最低档补贴;为流动劳动者兜住权益,降低农民养老金与城镇职工养老金之间转换的损耗;对平台就业、零工等群体,探索更清晰的多方共担机制。

文章接着指出,农村地区养老护理、医疗可及性、社区互助等供给不足,会放大老年脆弱性,因此应推动基本养老保障与农村养老服务体系、长期护理保障、社会救助的衔接,让养老金真正转化为可感可及的生活改善。

此外,农民养老金强调个人缴费,但农村居民的支付能力差异大,制度设计应更多体现“公共兜底+合理激励”,这包括地方在提高缴费上限时要同步评估财政补贴的承受能力,避免形成变相比较缴费档次的压力;以及鼓励乡村以补助方式支持参保,探索“集体补一点、政府奖一点、个人缴一点”的组合,让更多人能长期缴费、稳定缴费。

文章最后指出,既要关注缴费能力的提升,也要注重待遇保障的公平与可持续,才能确保每一位农民都能享受到应有的养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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