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总统特朗普星期五(5月1日)致函国会说,由于美国和伊朗处于停火状态,两国敌对行动已经“结束”,并辩称他继续作战无须获得国会授权。
根据美国1973年通过的《战争权力法》,总统在首次通知国会动用军事力量后,应在60天内决定停止这场军事行动,或者寻求国会授权继续作战。
特朗普政府2月28日与以色列联手袭击伊朗,3月2日才正式告知国会对伊朗发起军事行动,由此推算的60天法律时限于5月1日到期。到期后,若特朗普不获国会批准继续作战,就必须在30天内撤军。
特朗普在60天期限到期当天正式致函国会,称美伊朗敌对行动已经“结束”。在这封写给众议院议长约翰逊和参议院临时议长格拉斯利的信中,特朗普说,他于4月7日下令停火两周,随后停火延长,美伊未再发生交火,“始于2026年2月28日的敌对行动,现已结束”。
特朗普称,尽管对伊朗军事行动取得成功,但伊朗对美国及美军构成的威胁依然显著。因此,战争部继续调整在美军中央司令部责任区相关国家的军事部署态势,以应对伊朗及其地区“代理人”威胁。
英国广播公司(BBC)指出,双方虽已停火,但美国和伊朗尚未通过谈判达成一项长期协议。
美国媒体称,特朗普上述说法实际上规避了5月1日这一法律最后期限,也反映伊朗战事可能远未结束。
民主党人批评特朗普对伊朗军事行动未经国会授权,当属“违法”,要求结束。共和党内对特朗普的支持出现分歧,也有国会议员表明不会在“60天期限”后支持这场军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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