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在SRC国际公司案中面对的三项追加洗钱指控,六个月前因审讯长期拖延,获吉隆坡高庭判无事省释。现在检方重新启动这起案件的窗口已经打开。
无事省释意味着案件暂时撤销,并不等同于无罪释放,纳吉还是可能因为SRC洗钱案再次被提控。
“当今大马”星期一(12月29日)报道,随着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贪腐案审结,检方可以就涉及2700万令吉(约855万新元)的SRC洗钱案再次提控纳吉。SRC国际公司为一马公司前子公司。
吉隆坡高庭12月26日宣布纳吉涉及约23亿令吉的一马公司案判决,裁定纳吉四项滥权罪和21项洗钱罪全部成立,判处纳吉的总刑期为165年,但因同时执行,所以纳吉的监禁刑期共15年,外加罚款113亿9000万令吉。
法官裁定,纳吉的新刑期从他目前的刑期结束后开始计算。纳吉此前因挪用SRC国际公司资金案罪成,2022年被判坐牢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获国家元首特赦后刑期减半。
纳吉目前在加影监狱服刑,预计2028年8月刑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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