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居家服刑案星期一下判

马来西亚吉隆坡高庭星期一(12月22日)上午将针对前首相纳吉居家服刑案下判。如果判决对纳吉有利,纳吉将获准回返吉隆坡大使路住家开始居家服刑。

马国总检察署之前表明,如果高庭批准纳吉居家服刑,控方将立即上诉。纳吉代表律师沙菲宜则认为,控方上诉不应成为拖延纳吉居家服刑的理由。

吉隆坡高庭也将在星期五(26日)针对纳吉涉及挪用一马公司(1MDB)23亿令吉资金(约7亿2700万新元)贪污案做出裁决。

若法官柯林劳伦斯宣判纳吉罪名成立且拒绝暂缓执行刑罚,纳吉即使获准居家服刑,也必须返回监狱服刑。

71岁的纳吉因挪用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2022年8月被判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正在加影监狱服刑。

服刑期间,纳吉向时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申请全面特赦,获准刑期减半至六年。

去年4月,纳吉入禀法庭提出司法检讨申请,声称苏丹阿都拉当时的特赦包括一份附加谕令,允许他以居家服刑的方式服完剩余刑期,因此要求联邦政府执行谕令。但这份附加谕令是否存在引起争议,吉隆坡高庭同年7月驳回纳吉的申请,纳吉随即上诉。

上诉庭今年1月6日审理此案时,纳吉的律师提呈一份彭亨王宫发出的信函,证实也是彭亨苏丹的阿都拉确实曾发出批准纳吉居家服刑的附加谕令,上诉庭于是批准纳吉的上诉,谕令吉隆坡高庭必须审理相关司法检讨。总检察署随即向联邦法院上诉。

纳吉在2019年2月被加控三项与SRC国际公司相关的洗钱指控,控状指他涉嫌收取2700万令吉的非法资金。由于案件迟迟未开审,纳吉2023年7月向总检察署递交陈情书,要求撤销此案,但遭拒绝。

吉隆坡高庭今年6月20日宣判,由于审讯长期拖延,因此批准纳吉无事省释。

这是法庭第二次撤销纳吉与一马公司案相关的指控。去年11月,纳吉与财政部前秘书长依尔旺被控失信逾66亿令吉政府资产,也由于控方一直未提交关键文件,法庭因此判两人无事省释。

除了这些案件,纳吉还在另一起涉及一马公司的案件中,被控四项滥权和21项洗钱罪名。此案仍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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