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落马10个月后,中国古刹河南嵩山少林寺原住持释永信因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和受贿,一审被判有期徒刑24年。
据《人民日报》报道,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星期五(5月29日)一审公开宣判释永信(原名刘应成)犯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4年,并处罚金350万元。
释永信被指利用担任少林寺住持、少林慈善福利基金会会长等职务上的便利,2003年至2025年,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非法侵占单位财物人民币1.31亿余元;2012年至2022年,挪用单位资金人民币1.51亿余元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2006年7月以来,为他人在承建少林寺工程项目及相关经营活动中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63万余元。
通报还称,释永信在1995年至2022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共计567万余元。
法院认为,释永信的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行贿罪。释永信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均数额特别巨大,行贿情节特别严重,犯罪行为持续时间长,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依法应予从严惩处。
根据通报,释永信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根据释永信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释永信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少林寺管理处去年7月27日通报,释永信涉嫌刑事犯罪,挪用侵占项目资金寺院资产;严重违反佛教戒律,长期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并育有私生子,正接受多部门联合调查。中国佛教协会隔天宣布注销释永信戒牒。
释永信16岁到少林寺出家,拜时任方丈行正长老为师。1987年,行正长老圆寂,22岁的释永信担任少林寺管委会主任,主持寺院事务。1999年,释永信出任少林寺方丈,直至去年被查,总任期长达2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