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一名偷盗11名幼儿的人贩子被执行死刑。

最高法星期四(4月2日)在官网发布一批依法严惩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典型案例。

其中一个案例中,王姓人贩子两次因拐卖儿童罪获刑,在第二次服刑期间,被发现还在十余年间流窜多地,偷盗11名未满6周岁幼儿予以出卖。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被告人以出卖为目的,偷盗、贩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致被害人亲属遭受巨大的精神打击且为寻亲蒙受巨额经济损失,部分被害人父母自杀未果、离婚,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系共同犯罪中地位和作用最为突出的主犯,罪行极其严重,且系累犯,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应依法从重处罚。

据此,对王姓人贩子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与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王姓人贩子已被依法核准并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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