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始人黎智英涉嫌欺诈科技园上诉案将于下星期四(2月26日)宣判。
综合香港《明报》《星岛日报》报道,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涉与集团前行政总监黄伟强向科技园公司隐瞒力高顾问租用位于将军澳工业邨的苹果大楼近21年,违反租契。
两人经审讯后,在2022年被裁定欺诈罪成,黎智英被判监五年九个月、罚款200万港元,以及被取消担任公司管理层等资格八年,黄伟强则被判囚一年九个月。两人早前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司法机构网页最新显示,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将于下星期四就此案作出判决,预计需时30分钟。
黎智英与黄伟强被控一项欺诈罪,两人被在2016年1月至2020年5月连同集团营运总裁兼时任财务总裁周达权及其他人,向科技园隐瞒将军澳工业邨骏盈街8号并非按租契用途使用,意图诈骗科技园。
黎智英还被控一项欺诈罪,指他于1998年4月至2015年12月隐瞒工业邨公司,该处所非按1995年提案计划书、工业邨公司与壹传媒印刷有限公司1995年所订租契协议,以及工业邨公司与苹果日报印刷公司于1999年所订租契使用。
黎智英是已停刊的《苹果日报》创办人,2020年8月涉违反《香港国安法》被捕。案件于2023年12月开审,法院2025年12月裁定,黎智英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及发布煽动刊物的三项国安罪名全部成立。
案件2月9日在香港西九龙法院判刑。法官裁定,黎智英是各项串谋的幕后主脑,考虑到“黎智英所干犯的严重和重大犯罪行为”,判处他监禁20年。这是《香港国安法》2020年实施以来刑期最重的判决。由于黎智英已78岁,这一判刑被外界形容为“如同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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