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云南男子20多年前报复时杀死上前阻拦的村民,潜逃多年后落网,法院星期二(2月3日)再审改判他死刑。

综合澎湃新闻和央视新闻报道,被告田永明因强奸自己的大嫂被判处刑罚后心怀不满,在刑满释放后持刀报复赵姓大嫂时,将见义勇为的村民刘铭富杀害,潜逃20年被抓。

田永明1996年9月强奸大嫂的恶行败露后,又持刀报复大嫂,被判处刑罚。

2002年7月15日刑满释放后,田永明伺机再次报复大嫂。同年11月13日晚上8时许,田永明持刀闯入大嫂家中,大嫂惊觉后逃出家门,田永明持刀追撵。

被害村民刘铭富(殁年37岁)见状上前阻拦田永明,田永明即连续捅刺刘铭富致其死亡。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11月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田永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田永明上诉后,鉴于刑事诉讼法“上诉不加刑”原则,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26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据报道,因原判“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量刑明显不当”,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28日决定对该案启动再审。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星期二再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田永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法院再审认为,田永明置国家法律、社会伦理于不顾,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再次行凶杀人,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被告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情节特别恶劣,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且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原判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明显不当,应予纠正,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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