贱卖党产案缠讼七年 马英九再获判无罪

(台北综合讯)台湾前总统马英九被控在担任国民党党主席期间贱卖党产,造成国民党损失新台币72.9亿元的案件,台湾高等法院再度判马英九无罪。

综合台湾联合新闻网、公视新闻网、自由时报电子报等报道,台湾高等法院历经四年审理后,星期三(12月31日)驳回高等检察署的上诉。高检署得知判决结果后表示,将研议再提起上诉。

对于判决结果,马英九办公室发文告说,感谢司法公正、还马英九清白。

文告提到,这起司法案件由民进党发动,特定媒体和检调人员配合“追杀超过10年”,结果证明没有一毛钱流入马英九口袋。

文告还呼吁社会各界站出来,反对民进党再用“东厂”手段,迫害政治对手,“马前总统希望自己是最后一个被这样对待的政治人物”。

这起被台湾媒体称为“三中案”的司法案件,涉及中视、中广、中影和国民党旧中央党部的交易。除了马英九,中央投资公司前董事长张哲琛、总经理汪海清、国民党前立委蔡正元、蔡正元的妻子洪菱霙以及其岳父洪信行,也一同于2018年被起诉。

蔡正元是唯一两次都被判有罪的被告,他被判三年六个月徒刑、没收新台币2.39亿元。蔡正元表示,绝不会向民进党屈服、让步,“投降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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