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协会通过《汉传佛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办法》,对住持的任期、年龄等规定作出修改,住持在同一佛教活动场所连任不超过两届。
据中国佛教协会官网消息,2025年12月27日,中国佛教协会第十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汉传佛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办法》。
佛协官网2025年12月31日公布任职办法全文,共18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4年佛协修订的《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办法》同时废止。
新通过的任职办法规定,住持的产生必须贯彻民主协商、选贤任能的原则,按一定程序产生。
第五条规定,汉传佛教全国重点寺院的住持人选,在履行任职备案手续之前,应由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提出审核意见,并报中国佛教协会同意。
第六条规定明确,住持每届任期五年,同一佛教活动场所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累计任职不超过三届。
第七条和第八条则规定,住持每届任期届满后,应对其进行财务审计。财务审计不合格者,不得连任;70周岁以上的佛教教职人员,不再担任新一届住持。
据澎湃新闻报道,与此番废止的《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办法》比较,新通过的《汉传佛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办法》在住持任期、年龄方面都做了明确。
2024年通过的《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办法》规定:住持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已连任三届确需继续担任住持的,在履行任职备案手续前应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同意,汉传佛教全国重点寺院还应报中国佛教协会同意。住持年龄方面则规定,75岁以上的教职人员,原则上不再担任新一届寺院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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