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价救护车”事件涉事医院被指在公示标价之外,加价收取救护车转运费,被罚款5000元。
据新华社报道,江西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这起事件中涉事的南昌赣医医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显示,4月8日晚间10时左右,南昌赣医医院有限公司员工熊宗勇驾驶挂靠于这家医院的救护车,以这家医院的名义私自转运江西省儿童医院唐姓患者至上海市内医院急诊,全程往返路程为1600公里,转运业务收取该患者转运费2万8000元。
据报道,南昌赣医医院有限公司“救护车费”公示收费标准为“20元/3公里”,即每公里为6.67元,南昌市至上海市转运救护业务来回路程共计1600公里,按照公示标价计算,应收1万0672元。因医院未对案涉救护车及熊宗勇进行有效管理,致使医院工作人员驾驶救护车转运服务中,在“救护车费”公示标价外加收价款1万7328元。
报道称,“民营救护车800公里收费2.8万元”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后,当事人在6月18日已将多收的1万7328元款项退还给唐姓患者。
针对医院在公示标价之外加价收取救护车转运费的行为,南昌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责令涉事医院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医院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针对涉事医院在其他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的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已没收过期药品,对多项违法行为总共罚没8万7220.86元并上缴国库。
这起事件曾在中国引爆围绕民营救护车收费乱象的舆论风暴。
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和国家疾控局11月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
您查看的内容可能不完整,部分内容和推荐被拦截!请对本站关闭广告拦截和阅读模式,或使用自带浏览器后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