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前总统马英九涉嫌贱售国民党党产的“三中案”星期三(12月31日)审结,台湾高等法院当天宣布,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认定马英九无罪。
综合台湾《联合报》和中时新闻网报道,国民党前主席马英九、前中投董事长张哲琛及总经理汪海清被控在2005年12月、广电法规定的时限前退出媒体经营,贱卖中视、中广、中影股权及旧党部大楼。
台北地检署2018年依证券交易法等罪起诉马英九等六人,一审判决除认定前立委蔡正元犯刑法业务侵占罪及商业会计法不为记录致生不实罪外,其余五人均无罪。
一审后,检方不服提起上诉。台湾高等法院经过四年审理,于星期三审结,驳回上诉,马英九仍维持无罪。
马英九办公室同日发布声明称,马英九对判决结果感到欣慰,并感谢司法公正及法官秉公审判,还他清白。
声明指出,本案由民进党发起,特定媒体与检调人员多年配合追查,但事实证明马英九清白,未有任何金钱流入个人口袋。当时马英九一再强调合法性,并履行国民党退出媒体的承诺。最重要的是,国民党作为当事方,也不认为自身利益受损。
声明还称,令人遗憾的是,明明事实清楚,民进党却能持续追查超过10年,浪费司法资源,增加社会内耗,受影响与伤害的绝非马英九一人。“而看到民进党依然故我,还在以司法手段整肃追杀政敌,让人摇头叹息。”
马英九办公室也呼吁社会各界应站出来,反对民进党迫害政治对手、破坏社会信任。马英九希望自己是最后一个被如此对待的政治人物,并期待台湾社会展现正直与善良的力量,共同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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