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通缉港人郭凤仪之父协助处理女儿保单被判罪成

(香港综合讯)香港民主委员会执行总监郭凤仪目前正流亡海外及被通缉,其父郭贤生因更改她的保单内容及企图提取保单结余,在《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下被控“处理潜逃者的资金”罪名成立。

综合法新社、路透社、香港01和星岛头条等报道,西九龙裁判法院星期三(2月11日)裁决,这起案件将于2月26日判刑,郭贤生在这期间需还押。这是香港在国安条例(俗称《基本法》23条)下所作出的首例此类判决,69岁的郭贤生否认控罪。

郭凤仪是总部位于华盛顿的香港民主委员会负责人之一,也是香港警察国安处通缉的34名海外社运人士之一。她被指控勾结外国势力,警方于2023年悬赏100万港元缉拿她。

郭贤生被指控试图从他为女儿购买的保单中,提取总计8万8609港元的余额。他为女儿购买这份升学保单时,郭凤仪还不到两岁。

2025年1月,郭贤生以女儿不在港为由,向保险经纪要求取消保单,并称已与女儿商议,女儿同意取消。

法官认为,由于郭凤仪正被通缉,直接或间接处理她的保单都是非法。根据港府去年5月2日发布的新闻公报,处理属于有关潜逃者的资金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七年。

辩方律师指郭贤生只是打算取回个人资产,无证据显示会转给郭凤仪,希望法庭判处14天短期监禁,便足以达到阻吓惩治,反映立法原意。

人权观察组织亚洲主任皮尔森(Elaine Pearson)认为,因女儿从事社运活动而惩罚父亲,是“一种令人震惊的‘连坐’之罪,不容于国际人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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