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0余个省份的30多家法院、检察院被爆引用并不存在的“印章管理办法”。新华社评论称,这看似疏忽大意,实则映射出一些地方基层工作的虚浮作风、形式主义。
据《新京报》报道,中国四川省巴塘县人民法院办公室4月发出更换新印章公告三个月后,收到上级中院的提醒,法院对外发布的内容“援引了错误的法律法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
中国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确认,《印章管理办法》从未出台或施行,不具有法律效力,是并不存在的法律,也被网民称为“空气法”。
但据新京报不完全梳理,2019年以来,中国已有超10个省份的30余家检察院、法院,在其发布的印章启用或更换公告中,援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或“《公安部印章管理办法》”。
新华社星期五(4月24日)发表评论称,这一荒唐剧的上演,表面看是工作人员的疏忽大意,实则映射出一些地方基层工作的虚浮作风、形式主义。
评论指出,本应知法、懂法、用法的司法机关,却在最基本的法律依据上栽跟头,暴露出一些单位和干部不辨真伪、只走过场的惰性思维。
评论说,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只顾“有形”,不顾“有实”,将严肃的工作异化成了机械的“复制粘贴”,用拿来主义代替真抓实干。这种敷衍草率之风,既误导社会公众认知,更透支司法公信力。若任其发展,终将侵蚀法治根基,让公平正义蒙尘失色。
评论也说,破除假法规背后的真问题,必须紧抓虚浮作风的源头和根本。“只有从思想深处破除形式主义,从制度层面压实审核责任,从行动上锤炼严实作风,从严追责问责、堵塞流程漏洞,才能杜绝‘空气法’闹剧重演,让求真务实工作作风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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