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拟出台规定,要求收取茶位费、服务费等附加费用的餐饮业者,必须在顾客点餐前明确告知,并公示收费标准。

广东盛行早茶文化,餐馆对每个就餐顾客收取茶位费这一约定俗成的现象,经常引起外地游客争拗,有人称其“消费陷阱”,即使不喝茶也被收取茶位费,或者“只管收钱、不管服务”等。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在官网发布涉及餐饮行业、商品零售行业和住宿业的三份行为指引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本月24日。

其中,《广东省餐饮行业“诚信价格”行为指引(征求意见稿)》明确,若收取服务费、茶位费等附加费用,需在消费者点餐前明确告知并公示收费标准。

商品说明方面,经营者不仅应标明菜品名称和价格,还需标示主要食材。因食材规格、产地、等级等特征不同而实行不同价格的,经营者应当针对不同的价格分别标示,以示区别。进口食材需标注产地。

香港星岛头条报道,对于有消费者吐槽,曾遇到团购套餐比单点价格更高的“套路”,意见稿规定,套餐优惠需列明包含的菜品及单价(套餐价格应等于或低于相应各菜品价格之和),套餐价还要明确包含的菜品及分量。

意见稿提出,平台经营者不得侵犯经营者自主定价权利,或利用技术手段等强制经营者进行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

平台经营者也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餐饮,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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