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李晓刚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据江西省纪委监委10月28日消息: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监委对江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原主任李晓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晓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绩观扭曲,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旅游等活动安排;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工录用、岗位调整、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和住房;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国有土地出让、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人事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李晓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晓刚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今年5月30日消息,李晓刚被查。

公开资料显示,李晓刚,男,汉族,1963年10月生,江西修水人,1981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

他历任:修水县黄沙桥乡副乡长,团县委书记,县财政局局长,中共修水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九江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市长助理,共青开放开发区党委副书记、书记、管委会主任、共青垦殖场场长,中共九江市委常委、中共共青城市委书记,江西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等职。

2019年,李晓刚任江西省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2023年12月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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