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警务处国安处欢迎法院对香港壹传媒创始人黎智英重判,并确认黎智英是幕后推手角色。
综合香港电台和香港《明报》等报道,香港警务处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星期一(2月9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后会见媒体时,作出以上表述。
他说,法院判处黎智英监禁20年,显示法庭确定他的罪行相当严重,也凸显他作为罪魁祸首和幕后推手的角色,其中包括勾结外国势力对自己的国家和城市进行制裁,也在香港透过自己的“传媒王国”和一手培植的激进份子,进行反政府的煽动性宣传,实际想造成里应外合情况,其行为极度卑劣。
李桂华称,黎智英上月在求情时以年老、身体有病及被单独囚禁等理由,希望获得轻判。但庭讯过程中揭露,其实黎智英病情获得适切治疗,至于单独囚禁是他个人向惩教署提出申请的。
对于法院接纳黎智英因健康状况而决定扣减刑期,李桂华强调,黎智英获惩教署适当照料,并形容法庭的决定“格外施恩”。
至于黎智英的家人曾担心黎智英将在狱中渡过余生,李桂华则指只有“上天才知道”。
追溯黎智英案的审理过程,李桂华说,回想由2020年8月10日拘捕黎智英至今日判刑,整整五年半时间。法庭以最严谨的刑事举证标准和公开透明的程序进行156日的公开审讯,以及处理2220项证物、超过8万页文件和17名证人的供词,并形容这是香港法治精神的最佳写照。
黎智英案在2023年12月开审,至去年结案超过150日。此案是《香港国安法》实施后,首起涉及勾结外国势力的审讯案件。黎智英与《苹果日报》三家公司去年被裁定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及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等三项触犯国安法罪名成立。案件星期一上午西九龙裁判法院宣判,黎智英获刑20年。
台湾陆委会批评中国大陆与香港特区政府以国安之名行政治迫害之实,要求大陆和港府应停止政治迫害,立刻释放黎智英,并吁请国际社会警惕大陆加速输出极权的风险。
国际非政府组织人权观察指香港法院判处黎智英20年有期徒刑,等于给他判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