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非政府组织人权观察指香港法院判处黎智英20年有期徒刑,等于给他判了死刑。
综合法新社和路透社报道,人权观察亚洲区执行长伊莲恩·皮尔逊(Elaine Pearson)在声明中说:“对78岁的黎智英来说,20年刑期太重了,等于对他判了死刑。这样的量刑是既残酷且极其不公的。对黎智英多年来的迫害显示中国政府志在压垮独立媒体,以及令任何敢批评共产党人士禁声。”
国际特赦组织称,黎智英案是“香港这座城市由法治向用畏惧统治转型的另一严峻里程碑”。
保护记者委员会总裁乔迪·金思博说:“香港法治已被彻底粉碎。今天这个令人震惊的裁决给香港新闻自由的棺材钉上了最后一个钉子。如果我们要世界各地尊重新闻自由,国际社会必须加大施压力度,要求释放黎智英。”
香港壹传媒创始人黎智英违反国安法案星期一(2月9日)上午判刑,黎智英获刑20年。
经过156天审讯后,黎智英与《苹果日报》三家公司去年被裁定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及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等三项触犯国安法罪名成立。
法官指黎智英涉及的串谋勾结罪不仅经精心策划,而且早有预谋。黎智英是串谋的幕后主脑和推动者,因此判他入狱20年,其中18年与他目前服刑的欺诈案刑期分期执行,三家《苹果日报》公司被判罚300万4500港元。
本案是《香港国安法》实施后,首起涉及勾结外国势力的审讯案件,案件在2023年12月开审,至去年结案超过15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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