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涉京华城等案一审被判17年褫夺公权六年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京华城案、民众党政治献金案等四案,星期四(3月26日)下午一审宣判。前台北市长、前民众党主席柯文哲被判应执行17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六年,可上诉。

综合台媒报道,柯文哲涉京华城容积率收贿、图利、公益侵占、背信案,羁押一年后以7000万元新台币交保,目前以电子脚环科技监控。柯文哲不认罪,答辩主诉政治迫害,作证时拒绝证言,台北地方法院星期四下午2时30分宣判,柯文哲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褫夺公权六年,可上诉。

除了图利无罪外,贪污收贿、公益侵占、背信都被判有罪。

依据台湾的《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规定,有16种情事之一不得登记为总统、副总统候选人。其中,“受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决尚未确定”者不得登记参选,也就是只要一审或二审遭判10年以上,就算可上诉、还未定谳,被告也不能参选正副总统。

这意味着,柯文哲已丧失角逐2028年正副总统的资格。

据TVBS新闻网报道,柯文哲听闻宣判后表情原本一度凝重,但随后又露出微笑,并向法官称自己一定不会逃亡,也希望不要限制住居跟电子监控。

柯文哲也提到,他先前的交保金是向母亲及妹妹借的,并提到筹钱过程已经很勉强,请求法官不要再加保释金。

针对判决结果,台湾执政的民进党回应称,对于司法个案,民进党一向尊重司法,不评论个案,也不接受没有事实基础的指控。民进党指出,相关问题请回到事实与法律,请当事人尊重司法、勇敢面对。

台北地检署2024年12月依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收受贿赂、图利、公益侵占与背信等罪嫌起诉包括柯文哲在内等11人。台北地方法院历经逾一年审理,星期四下午一审宣判。

除了柯文哲以外,国民党台北市议员应晓薇被判15年6个月、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10年、前都发局长黄景茂6年6个月、前台北副市长彭振声2年、缓刑3年、前都委会执秘邵琇珮1年3月、缓刑3年、前北捷董事长李文宗4年6个月、木可负责人李文娟2年4个月、应晓薇助理吴顺民和威京副总张志澄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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