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指纳吉利用刘特佐作为“代理人”

负责承审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案的法官科林劳伦斯说,被控滥权和洗钱的前首相纳吉利用富商刘特佐作为他在一马公司的“代理人”。

彭博社报道,吉隆坡高庭星期五(12月26日)对纳吉被控挪用一马公司逾22亿7000万令吉(约7亿1900万新元)资金案宣布判决。

现为马国联邦法院法官的科林劳伦斯说:“鉴于控方证人的压倒性证据,纳吉试图撇清他和刘特佐的关系显得苍白无力。”

现年72岁的纳吉2018年因一马案被控25项罪名,包括四项滥权罪名和21项洗钱罪名。纳吉对所有指控不认罪。若全部罪名成立,纳吉最高可被判处监禁185年,最高罚款逾百亿令吉。

刘特佐是一马案的在逃关键人物。国际刑警已向行踪成谜的刘特佐发出红色通缉令,他目前被马来西亚、美国、新加坡等195个国家通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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