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拟法规保护网络弱势群体 社媒须禁13岁以下用户

马来西亚通讯部长法米说,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正在根据网络安全法令制定10项附属法规,重点旨在保护儿童在线安全,确保社交媒体平台不允许13岁以下用户访问,并要求它们向18岁以下用户展示适龄内容。

他指出,平台还必须根据社区准则或使用条款提供家长控制和设置选项,同时还需提交在线安全计划,确保遵守网安法的规定。

《星洲日报》引述法米说,这些法律的制定旨在为所有用户,特别是儿童、家庭和脆弱群体,提供更安全的网络环境。

法米是星期三(12月3日)在国会书面答复行动党拉美士区国会议员彭学良有关政府立法限制或禁止16岁以下青少年使用脸书和TikTok等社交媒体平台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他说,网安法的制定是为了规范有害内容,并规定应用程序服务提供商、内容应用程序服务提供商和持牌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职责和义务。

法米还指出,为了有效控制有害网络内容并保护青少年和儿童的弱势群体,政府已实施多项法律,其中包括强制规定社交媒体申请许可证,以确保在内容监管和算法管理方面承担责任。

他补充,多媒体委员会也发布了《互联网消息服务和社交媒体服务提供商行为准则》,明确规定服务提供商需保护儿童和青少年免受有害内容的影响,包括实施年龄验证、提供有效的家长控制设置,并增强儿童用户自我保护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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