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湖南省实施新规,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管控,其中包括,烟花生产企业若有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等情形,涉嫌犯罪,行政执法部门应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据“湖南人大”微信公众号消息,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星期一(6月29日)在长沙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若干规定》(简称《规定》)。《规定》从星期一发布起施行。
《规定》明确,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存在工(库)房实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核定人数;工(库)房实际滞留、存储药量超过核定药量;生产的产品种类、危险等级超许可范围;明显超过设施设备设计生产能力生产;擅自改变设计用途使用工(库)房,增加安全隐患;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流程,增加安全隐患等情形,由应急管理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消除安全隐患,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未按照要求消除安全隐患,或者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一年内再次出现同一违法行为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不少于三个月。
《规定》指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存在藏匿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退役火药;超许可范围生产A级产品等严重情节或者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由发证机关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规定》也明确,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存在下列情形,涉嫌犯罪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抄送同级检察院,包括:存在非法生产、加工、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含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在生产、作业中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和报警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