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来西亚吉隆坡高庭星期五(12月26日)在宣读前首相纳吉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案的判决时,裁定辩方提交的“沙特阿拉伯捐款信”是伪造文件。
“当今大马”报道,主审一马案的马国法官科林劳伦斯指出,纳吉就有关资金为沙特捐款的说法不合理,令人难以信服。
他说:“所谓资金为沙特捐款的叙事站不住脚。沙特捐款信是伪造的,证据明确显示这些款项实际上来自一马资金。”
“本庭认定,沙特捐款的说法不可信,而且未能推翻《反贪法令》第23条有关受贿的推定。”
法官科林劳伦斯也指纳吉利用富商刘特佐作为他在一马公司的“代理人”。
吉隆坡高庭星期五就纳吉被控挪用一马公司逾22亿7000万令吉(约7亿1900万新元)资金案宣布判决。现年72岁的纳吉2018年因一马案被控25项罪名,包括四项滥权罪名和21项洗钱罪名。纳吉对所有指控不认罪。若全部罪名成立,纳吉最高可被判处监禁185年,最高罚款逾百亿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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