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香港民主派团体支联会前主席何俊仁,因多起集结案罪成影响其声誉,被裁定撤销公证人资格七年。
综合香港《明报》和网媒“香港01”报道,香港特区政府星期五(11月14日)刊宪,公证人纪律审裁组认为,何俊仁因四宗非法集结案件被起诉,其中三宗案件已被判罪成,违反《法律执业者条例》,即答辩人在进行公证工作时,作出损害司法公正的行为或有损公证人信誉的行为,因此决定从即日起,暂时撤销何俊仁公证人执业资格七年及支付审裁组所进行法律程序的所有费用。
此前,何俊仁已被吊销律师执业资格三个月。
公证人纪律审裁组裁定对何俊仁作为答辩人的四项申诉证明属实,相关申诉指何俊仁涉及2019年10月1日湾仔集结案、同年10月九龙游行案及2020年“六四集会”案。除了2019年818流水式集会案被判缓刑,何俊仁在其他三案分别认罪及被判囚10至18个月,部分刑期同期执行。
何俊仁目前因支联会涉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案还押,案件定于明年1月22日开审,代表律师今年8月在庭上表示,何俊仁拟承认控罪。
公证人属公职人员,职责包括在签署式样及印章式样下拟备、签立或核证文件。担任公证人的律师通常需要至少七年执业经验,除了必须由高等法院委任,还需要通过香港国际公证人协会举办的公证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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