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纳港初中课程 须预留15小时教授

时间:2016-12-22 08:02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即时新闻

联合早报网讯)香港回归近二十年,《基本法》在香港的中学课程中一直没有课时安排。香港星岛日报报道称,课程发展议会已通过的《中学教育课程指引》将新增《基本法》课时要求,全港中学须在初中的三年内,预留至少十五个小时教授《基本法》,学校可选择在不同科目或课外活动安排,并须自我检视施行情况。

报道称,课程发展议会上月底通过修订后的《中学教育课程指引》,并就更新作出最后建议,当局将于明年一月正式公布,向中学校长进行三场简报会,学校须按指引审视校内课程。新指引将首度要求中学须在初中的三年内,预留至少共十五小时的课时,以一般中学课堂每节四十分钟计算,即须安排约二十二堂课来教授《基本法》,是香港回归近二十年来首次就《基本法》设立课时要求,高中阶段则不设课时指标。

据了解,学校可选择如何编配《基本法》课时安排。除课堂讲授外,指引也允许学校在教学形式有所弹性,既可作为综合人文、生活与社会等科目的教学单元,也可独立作为教学活动,甚至配合电子学习、境内外的学习经历活动等。

因应《基本法》新增课时要求,当局将正式推出中学版《基本法》规划及自我检视工具,校长须填写《基本法》教育的学习时数、交代所教课题配合《基本法》哪一章节与条文,运用哪些教学资源及学习评估方法等,供学校自我评估。香港教育局局长吴克俭十月已就检视工具谘询办学团体意见。

津贴中学议会主席潘淑娴指,目前中学在初中阶段有不同形式推行《基本法》教育,料学校须满足三年共十五小时的课时要求并不困难。她认为,中学不应只着眼于达到课时要求,更重要是教学活动的质素,让学生能深入理解《基本法》与“一国两制”。

中学校长会主席李雪英则指,指引规定的《基本法》课时要求相对宽松,料中学界普遍接受,但坦言,加强《基本法》教育不代表“港独”等政治争议绝迹校园,“青年人对社会现况不满,而非完全不认识《基本法》;就算教师教授学生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基本法》,学生亦能理解,但不代表学生就满意释法内容”。

立法会教育界议员叶建源则关注,中学因自我检视《基本法》课时与施教情况或徒添工作量,并忧虑当局规范学校施教内容与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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